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证明怎么开)

发布人: hao333 浏览: 5318 2023-07-04 07:49:24

监护人证明,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监护人证的知识,也会讲解一下监护人证的样图。如果你碰巧解决了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这个网站,现在就开始吧!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出具。当事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法律依据]]

第31条第1款和第2款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具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提示]

以上回答仅针对目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请慎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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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证明怎么开父母如何证明监护人的身份?虽然父母说不需要血液生理上的证明就可以确定是孩子的监护人,但是在法律上,因为某些关系的变化,父母在办理业务时需要出示证明其监护关系的文件。

很多家长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所以很困惑。那么,父母如何证明监护人的身份呢?1.父母如何证明监护人的身份?可以去相关部门开具监护人证明。

1.被监护人不满18周岁的,由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需要带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有: (一)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2)父母以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3)祖父母;(4)成年兄弟姐妹。

2.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出具《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的证明。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监护人应当是下列人员: (一)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5)其他近亲属和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其近亲属中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 综上所述,

父母因为在法律上可能会因为离婚或者其他的原因导致与孩子的监护关系发生了客观的变化,所以有些业务的办理有必要的还是需要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人出示证明来确定其监护的身份。

成人监护人证明怎么办理法律分析: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监护是指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履行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

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

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证明要什么材料都包括哪些?我们知道作为一个合格的监护人在,履行他的职责之前,是要提供一定的材料来进行鉴定的,那么监护人证明要什么材料都包括哪些?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

监护人作为一个由法律来规定的,是不需要提供一些相关材料的证明。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 一、 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哪些1.法定监护人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需特别的证明文件。

2.近亲属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只需要户口本即可证明。 二、法定监护人的定义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三、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

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定监护人第十七条【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证明书怎么写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当父母去世或者不在身边的时候,在一些场合需要出具一份监护人证明,来证明其他人对孩子的监护权。

通常监护人证明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开具,那么监护人证明书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监护人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 (父母健在的,

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包括哪两种?

1、法定监护人证明

应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

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2、指定监护人证明

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可以将民法通则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或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

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

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在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综上所述,监护人证明包括法定监护人证明和指定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证明书是用于证明未成年人及精神病者的书面证明,在证明书中写清被监护人情况、父母是否健在情况及其他监护人的情况。开具证明的时候,

应该有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派出所户籍科室办理。

监护人资格证明流程需要怎样办理监护人是我国为保护相关的未成年人或精神有障碍的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设立的一类监护人。相关的资格证明需要监护人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派出所,提供相关的资料,进行这类证明的办理,

保护相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

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因此监护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生效。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格式: 监护人证明书(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 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

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二、监护人证明书如何办理: 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被指定人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指定监护人的判决。如果判决是撤销原指定的,可以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此类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的监护责任,一般应当按照指定监护人的顺序,由有监护资格的人承担。 这类监护人证明材料应详细的写明相关的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信息,根据我国的监护程序进行相应的办理。我国的监护程序规定,

如上一监护无人进行相关的监护行为,可自动下发的下一监护人,如对这类监护人的判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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