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货运车辆闭环管理,全面取消货运车辆闭环管理要求,各地不得随意加层限制货运车辆跨区域通行。同时发布《客运航站楼和运输工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十版》等4个修订指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十项优化措施科学准确保障交通物流畅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三全面取消”,即全面取消各地设立的公路、水路、船闸防疫检查站,不再对货车船员、船舶船员核酸检测阴性证书和健康码进行检查;全面取消货运车辆闭环管理要求,各地不得随意层层叠加,限制货运车辆跨区域通行。完全取消区域间流动卡车运输服务对从事口岸运输服务等高危岗位的旅客,应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通知》再次要求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精准防控政策,认真落实“五个禁止”:禁止擅自封锁、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船闸;严禁擅自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火车站、机场;严禁限制货运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擅自关闭邮政、快递终点站服务。“一刀切”限制高风险地区终端布局;严禁以等待旅客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货车通行。
“过去,一些地方在货运车辆的驾驶室上封条,未经许可关闭高速公路服务区,导致卡车司机饮水、吃饭、如厕困难。”交通运输领域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通知》明确规定,将加强卡车司机、快递员、水兵等基本生活保障,为其提供饮水、餐饮、上厕所、基本医疗救助等必要的基本生活服务,坚决避免交通运输物流人员服务保障不足造成的困难。需要关闭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继续保留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
据交通运输部表示,这四项指导方针于周二同时发布。《客运航站楼和运输工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第十版删除了跨地区旅客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检查阴性、“落地检测”等要求。取消道路旅客信息登记要求。
《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第九版简化了进入服务区复杂建筑的检查规定,取消核酸阳性证明和卫生码检查,保留温度测量和口罩佩戴,确保个人防护措施落实。取消服务区“落地检查”服务,保留必要的核酸采样点或抗原检测点,为有需要的机组人员提供“自愿检查”服务。
《国内邮轮日常疫情防控指南》(第七版取消跨省邮轮旅客核酸检测阳性者48小时内登船、“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出行绿卡等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跨省旅游目的地不再与高风险地区挂钩”的政策调整,删除了限制游轮在高风险地区县(市、区)港口停靠的要求。
《港口及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第12版)》规定,港口内贸作业不再限制港口人员登船、船员进入码头工作区域。船舶进港前不再需要向港口公司提供新冠肺炎检测信息,入港人员在入港两天内不再需要提供健康码或核酸检测证明。
据国务院物流保障通信维修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汇总数据,12月7日,全国货运物流运行有序,其中:全国铁路货运继续保持高位运行,运输货物1113.2万吨,环比增长1.20%;高速公路货运车辆736.43万辆,环比增长2.49%。监测港口货物吞吐量3503.6万吨,环比增长5.0%,集装箱吞吐量75.3万TEU,环比增长1.3%。民航货运航班672架次(其中国际货运航班531架次,国内货运航班141架次),比上月增长6.2%。邮政快递量约为3.8亿件,比上月增长3.3%。约3.59亿件,比上月增长19.7%。
截至2022年12月7日24时,全国各省(区、市)高速公路暂不关闭收费站。关闭服务区33个,占比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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